中银荣誉 | 百尺竿头,更进一步,我所被评定为“江西省示范一级律师事务所”
发布日期:2024-05-29 16:24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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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1日,江西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《关于确认律师事务所示范等级评审结果的通知》(赣司办字〔2023〕13 号文件),根据《江西省律师事务所示范等级评定办法(试行)》,将省内表现突出律所分为“一级、二级、三级”三个示范等级,一级为最高等级。我所在本次评审中被评定为“江西省示范一级律师事务所”。这也是我所继去年获得“江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之后,获得的又一殊荣。



自建所以来,中银(赣州)律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,将党建工作贯穿到律所管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,实现了党建和所建的融合发展。在发展的过程中,律所一直不懈创新、稳步前进,秉承包容、自律、合作、进取的精神,整合资源,打造出多个领域具有极强竞争力的律师核心团队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、综合性的优质法律服务。律所积极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,充分运用律师专业优势,深入乡村、社区、学校、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法律服务,以实际行动展现中银律师在公益事业的责任担当。此次评定,是对中银(赣州)律所过去十年发展成果的肯定。今后,律所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同时一如既往坚持专业化发展的理念,将专业化分工和团队化服务有机结合,不断提升服务质量,打造综合强所,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,为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。